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迅速安排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认真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安排,确保将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注重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该院将继续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政治原则。同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准则,不突破法律底线,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排除权力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用足、用活、用好法律,摈弃机械办案、片面执法,坚决防止因为案件处理不当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注重提高思想认识。全会关于“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的阐述为人民检察院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院干警将牢牢把握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干,真正把学习全会精神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跨越发展的实际成效。
注重服务大局。该院将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刑事犯罪,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机制,为“平安吉水”建设提供有效法律支撑。
注重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三进三解三促”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推行“群众工作法”做实做细为民服务;同时,积极发挥举报中心、反贪、反渎等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上门服务等活动,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
注重加强检察机关公信力建设。该院将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八不准”,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强化内部监督和检察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自我净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走进检察院,监督检察工作,以监督促进社会理解支持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