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4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对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各方面工作做出规定。其中特别提到,要建立开放、公开的聘用制度,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原则上应公平、开放、竞争和择优聘任,相关信息应统一公开发布,聘任、考评结果等应进行公示。
意见明确,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时间、申请要求、选聘标准、选聘程序、岗位津贴、考核方式等信息应统一公开发布,聘任、考评结果等应进行公示。以助困等为目的设置的岗位需要规定特别聘用条件的,应在发布信息时明确说明。鼓励对部分助研岗位实行跨学科、跨院系公开招聘,营造跨学科、多学科的培养环境。
对于助研工作,意见提出,对于适合以助研方式进行科研训练的学科,研究生均应参加助研工作。要以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为依据,以有利于研究生成才成长和长远发展为目标,合理安排研究生的助研工作,避免单纯服从科研任务需要、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缺乏必要的科研工作支撑、研究生不能参与足够科研训练等问题,保证研究生接受全面、系统的能力培养和训练。
教育部表示,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符合研究生培养规律和全面能力培养要求,并对培养单位的科研、教学以及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撑或补充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将“三助一辅”研究生单纯作为科研、教学、管理的支撑或补充,将“三助一辅”工作单纯作为助学助困渠道等倾向,相关管理还存在不够科学规范,限制了“三助一辅”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强化“三助一辅”的培养功能,改进和加强管理服务,对于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