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家長教育輔導才能決議著校園家長教育輔導作業的水平。但調研發現,中職教師隊伍在這方面還存在知道缺乏、才能缺乏、動力缺乏等問題。
壹是在家長教育輔導責任方面知道缺乏。教育部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健全校園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意見》明確要求,“校園要把做好家長教育輔導服務作為重要職責”。但我們發現,中職教師對家長教育輔導的重要意義和校園的責任知道還不到位,在相關法律政策的把握程度上低於預期。
二是家長教育輔導才能參差不齊。大部分中職教師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家長教育輔導培訓,家長教育專業知識結構不完整。有必要看到的壹點事實是,中職教師隊伍中“只會教書,不會育人”的現象是存在的,“會教別人的孩子,管不了自己孩子”的現象也是有的。
三是進行家長教育輔導的動力缺乏。壹方面,中職學生家庭對學生的註重不行影響了教師進行家校交流和輔導的積極性。現實中,積極參與家校協作的家庭往往孩子本來就很優秀,家長本質也比較高,反而是家長教育存在問題的家長壹般不參加家校交流作業。調研中有班主任反映,“有的家長從來沒有打通過電話”。
另壹方面,教師教育教學使命繁重,對家長教育輔導作業的支付與收成又難成正比,也沖擊了教師的積極性,讓中職校園家長教育輔導陷入“該來的不來”“該補的短板補不上”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