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一概凭学生证牌进校,禁止带着刀具、匕首、棍棒、鞭炮等凶器或危险物品及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校后,禁止课间出校门(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开证明或有医师证明的病假条为证)。
2、课间禁止在教室表里做剧烈运动,疯赶打闹和搞体育活动,禁止抛掷杂物(特别上、下楼之间) ;禁绝坐在栏杆上,禁绝攀爬栏杆或门窗。
3、任何时候学生不得在校门口集合、停留,未经挂号答应,禁止带外人进入学校。
4、骑自行车的同学有必要定时对自行车查看修理;禁止校内骑车,校外禁绝骑车带人、放下坡、单手骑车乃至双手脱离自行车龙头;禁止骑车追逐疯赶;自行车有必要按指定地址停放。
5、上操、聚会时要有次序,进场离场不抢行。每层楼按班级方位,就近楼梯口分两边上、下楼。上、下楼时禁止彼此推搡打闹,一概自觉靠右边行走;在楼道拐弯人多处,要稍候片刻,礼让别人,防止楼道支持阻塞;课间任何时候禁止在楼梯口或楼道上扎堆谈天,阻碍通行。
6、做清洁时,禁绝爬到窗台上擦拭门窗,禁止攀高走险,翻越校门或围墙。
7、学生校表里进餐、购买食物饮料要注意食物卫生,不买“三无”食物。总务处、教导处和医务室将定时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物卫生进行查看,保证校内食物安全卫生。
8、体育课或体育锻炼时要严厉遵从教师指挥,组织劳作时要遵从组织,严厉恪守劳作纪律。
9、安全用电。电灯不亮、电器出毛病时,学生一概禁绝私行着手,应陈述教师和总务处进行修理。总务处定时进行用电设备查看,当令保护,谨防事端发作。
10、学校基建期间,禁止步入施工场所游玩或围观。
11、学生有必要在规则的地址上课、歇息、活动,禁绝串班、串年级,禁绝爬到楼顶、台坝或其它不安全的当地去,未经答应禁绝进入教学楼后空位。
12、学生外出进行观赏、看电影、搞劳作、春(秋)游等活动时,先由学校同意,学生有必要严厉遵从学校和班主任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恪守交通规则,禁绝私行归队。
13、校门房严厉把关,门房人员和保安人员仔细履行职责,保证学校周边安全。
14、全体师生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发作案情应及时阻止、陈述或当即报警并活跃合作警务人员展开缉凶作业。
15、凡违背以上办理规则的学生将视情节按《十五中奖惩条例》之规则给予处置,并承当事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