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之间教师交流活动才刚刚起步,但是这种交流措施,无论是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还是对公办学校都是大有裨益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大力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大型教育培训机构,成为正规学校教育的有机补充。今年11月份北京市教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区域内民办教育机构合作,从全市部分民办教育机构选派了208名教师,参与到了49所公办小学的日常教学工作之中,共承担了近2000课时的教学,这一举措在相对平静的基础教育领域“激起波澜”,在社会各界引起不同反响。
长期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活跃于教育体系外部,作为公办学校教育的有机补充形式,与公办教育“老死不相往来”。它们各自有独立的教育教学目标、教学方式以及独有的教育评价体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得到了家长欢迎,但是一直得不到教育系统内部的认可。民办教育培训教师的资格也广受争议,大多数是兼职教师,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教师责任感、事业心等都存在质疑。北京市这一政策举措无疑有突破性,将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打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天然屏障”,引入最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手段等方面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兼具公益性和营利性双重目的。公益性指促进受教育者的知识、能力、体力和品德的全面发展,采用多种办学方式,满足受教育者的个性化、多样性、差异化的教育需求。而营利性是指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获取经济回报。由于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处于正规学校体系之外,其教学独立于学校教学大纲,其有关教育思想理念、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等各个方面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比如,更容易采用“精品小班互动”教学,即分组教学和个别教学等,适应每个学生的需要、兴趣、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教学组织形式。另外,民办校外教育培训的教学往往减少以往传授知识的滞后性、乏味性,增加与现行时代的同步性、趣味性,并且教学内容也种类多样,涵盖领域更加广泛。这些优势对公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而言,都具有很好的启示和引领作用。北京市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引入公办学校,无疑也是看到“两者”这种融合、借鉴和相互促进作用。
但是民办教育结构作为一种企业运作模式,教育教学的功利性、速成性比较强,应试现象也比较明显,比如新东方就是以应试起家的,尽管也加强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但是难以脱离应试教育的走向。另外,民办机构教师资格证问题也是一个颇受争议的问题。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大多数教师没有接受过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尽管他们在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问题、教学方法问题、学科知识难题等方面有其优势,但是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和学习情感态度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这些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之间教师交流活动才刚刚起步,还处于探索阶段。但是这种交流措施,无论是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还是对公办学校都是大有裨益的。起码,打破校内校外教育之间的界限,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统一性、教学方式借鉴性、教育评价的一致性等都会大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