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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犯法”呼唤法治教育落地

2002-12-06 10:04 访问量:发布人:未知
  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效,需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学校应健全和完善法制教育课程的内容和形式。法制副校长政策也不能废弃,应继续坚持下来,并进一步加以完善。
 
  在近日举行的第十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的一项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群体的研究数据显示,其中64.7%的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居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制意识薄弱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这样的数据让人震惊,但也让人不禁要问,法治教育为什么会失效?我们的法治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青少年时期是培养公民法制意识,树立法制信仰,学习法律知识的最佳时期。据笔者多年来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调查发现,法治教育实效不佳与学校法治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有关。目前,我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主要依附于德育课程,通过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等传授法律知识,内容设计并不完善,大多是说教式教学,缺乏生动、形象的案例。同时,法治教育的课时比重非常少,有的学校将课时节省下来上其他科目课程,甚至将法治教育内容作为选修课,让学生自学了事。
 
  学校法治教育的资源有限,也阻碍了学生法制素养的提升。法治教育是一门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教师任教,而我国中小学很少有法学专业的专任教师。尽管学校对教师有定期的法律培训,但由于培训时间短、实效性差,培训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同时,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资源也没有充分利用。一些法制副校长很难抽出固定的时间到学校讲课。有的公安机关人员经常发生变动,也导致法制副校长工作无法稳定开展。
 
  在操作层面上,学校法治教育缺乏不同平台的资源共享机制。虽然有的学校也意识到具有实践性、生动性、形象化的教育形式更符合学生实际需要,如法院旁听,参观监狱等,但这种形式的教育需要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资源和支持,缺乏互动的联动平台导致这样的活动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另外,家庭在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方面做得也远远不够。笔者曾做过“校园低龄暴力犯罪原因”的调查,结果显示,将近一半的学生犯罪主因与家庭教育有关。家长本身的法制意识低下,对孩子的溺爱、放任不管,以及自身不良行为的影响等都可能导致孩子行为出现偏差。很多国家特别重视对家长的教育,如德国设有“双亲学校”,对家长进行系统教育;巴西政府则从提高结婚质量入手,要求青年男女在结婚前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这些经验都值得借鉴,有助于提高家长的法制素养和教育水平。
 
  不能忽视的是,当下社会的信息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也产生较大影响。由于教育界尚未对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达成共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得色情、暴力、赌博等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信息,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影响着孩子们的行为。部分未成年人正是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走上犯罪的道路。
 
  因此,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需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学校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应健全和完善法治教育课程的内容和形式,尽量采取学生乐于接受且效果较好的多样化形式,如通过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排演小品、法院旁听等活动实现教育目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编写适合青少年学习的、便于理解的、贴近生活的法治教育教材,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体系。
 
  法制副校长的政策也不能废弃,应继续坚持下来,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各级公安机关要选派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优秀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应确定每学期法治教育课程的次数与方式,结合学生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法治教育。
 
  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对于孩子法制素养的提升可谓责任重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应重视对家长的教育与培训。建议行政部门、社团组织、社区大力创办各种各样的家长学校,有目的、有重点、有组织地对家长包括准家长进行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教会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最后,有关部门需加强对网络等媒体的管理,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出版物的监督,形成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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